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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中国天楹公开信息显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回购期限12个月。2022年11月1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累计回购股份1.13亿股,回购金额6.56亿元,实际回购股份金额未达到回购报告书中的下限金额。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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